Thursday, April 10, 2014

台北油漆工程-建築施工油漆工程消防控制措施


  1、油漆或其它易燃、有毒材料台北油漆粉刷,需存放在專用庫房內,不台北油漆工程得與其它材料混放。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,妥善保管。

  2、庫房應通風良好,不准住人,並設置消防器材和“嚴禁煙火”明顯標志。庫房與其它建築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。

  3、噴砂除鏽,噴嘴接頭要牢固,不准對人。噴嘴堵塞,應停機消除壓力後,方可進行修理和更換。使用煤油、汽油、松香水、丙酮等調配油料,帶好防護用品,嚴禁吸煙。

  4、沾染油漆的棉紗、破布、油紙等廢物,應收集存放在有蓋的金屬容器內,及時處理。

  5、在室內或容器內噴漆,要保持通風良好,噴漆作業周圍不准有火種。刷外開窗扇,必須將安全帶挂在牢固的地方。刷封檐板,水落管等應搭設腳手台北油漆架或吊架。

  6、使用噴燈,加油不得過滿,打氣不得過足,使用的時間不宜過長,點火時火嘴嚴禁對人。使用噴漿機,手上沾有漿水時,不准開關電閘,以防觸電。噴嘴堵塞,疏通時不准對人。

  7、在調油漆或對稀料時,室內應通風,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,通風應良好,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時吸煙,防止氣體燃燒傷人。用不完的料桶應存放原處,不准到處亂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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